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16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2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54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28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咸阳家友缘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 24日 生产的家友缘牌 170克 /袋酱香猪耳, 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3.79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 陕西天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8月10日 生产的天香坊牌 50克 /袋天香坊月饼(广式)椰蓉皇, 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2000cfu/g,标准值≤1

(三) 兴平市兴源纯净水厂  2016  年8月1日 生产的  18.9L  /桶其他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9cfu/250ml、26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5月 15日前  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