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站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体系,更好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的作用,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服务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者,我委将在具有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能力的技术机构、社会组织、食品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站(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工作站任务

  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下,在北京市疾控中心(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标准秘书处”)指导下,标准工作站提供以下服务:

  (一)食品安全标准咨询;

  (二)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

  (三)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

  (四)食品安全标准信息交流;

  (五)市卫生计生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标准工作站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具有熟悉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使用、研究等相关技术人员,在某食品行业、食品相关产品行业具有一定声誉度或者组织能力,积极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

  三、标准工作站管理

  (一)所在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或技术特色,积极支持标准工作站开展工作,至少有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标准工作站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业务骨干人员为工作人员,做好标准服务工作。

  (二)自愿承担标准工作站的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委托、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标准工作站相应经费支持;标准工作站开展工作不向服务对象收费。

  (三)市卫生计生委和市疾控中心(标准秘书处)加强对标准工作站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标准培训指导,及时传达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政策及相关信息,遴选标准工作站专家加入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团队,支持标准工作站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研究。

  (四)对标准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适时进行增补,对主动提出退出或者工作不力、长期不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取消工作站资格。

  四、标准工作站名单

  经遴选,第一批工作站名单如下:

  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北京肉类食品协会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

  食品伙伴网(北京富美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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