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
为深入推进我市各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科学客观评价创建工作成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于2018年2月2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宝贵意见。
上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20180209-已标示.docx